市房地产管理局局长吴金文就贯彻落实《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答记者问

问:《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在省十二届人大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将于2016101日正式实施。这是我省物业管理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将对我市物业管理工作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请您先介绍一下我市物业管理的情况好吗?

  :我市物业管理起步于上世纪90年代。随着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入以及城市建设和城镇化进程加快,我市物业管理应运而生并取得长足发展。截至目前,我市已有物业服务企业300多家,从业人员近万,物业项目千余个,托管面积2000余万平方米。物业管理已成为一个蓬勃发展的新兴行业,在改善人们居住环境、提高城市品位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正在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我市物业管理还存在体制不完善、机制不健全、行业不规范等诸多问题,《条例》的颁布实施将对我市物业管理产生深远影响,为规范物业管理、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合法权益等方面将提供法制保障。我们要以此为契机,通过宣传贯彻落实《条例》,进一步推动物业管理工作,努力实现我市物业管理工作朝着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方向发展。

  问:你认为《条例》有哪些创新和突破的地方呢?

  :《条例》共八章,七十五条,严格遵循《物权法》和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等上位法,进一步细化上位法规定,明确政府责任,为业主、物业服务企业维护合法权益和行政执法机关依法监管提供了更具操作性的法律保障,也更符合我省实际。具体说来,有以下制度创新:
  一是健全了物业服务管理体制。《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物业服务纳入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社区建设规划和社会治理体系,建立物业服务综合协调机制和目标责任制,完善激励政策和措施,促进物业服务发展与和谐社区建设。《条例》规定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同级党组织领导和民政部门指导监督下,依法组织和指导本辖区内的业主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协调物业服务与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的关系,调解物业服务纠纷;同时,规定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做好有关业主大会筹备、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有关文件资料备案及建档保存等具体工作。社区居民委员会协助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做好与物业服务有关的工作。物业服务和管理应当纳入基层精神文明建设的考核内容。
  二是完善了业主自治机制。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制度是维护业主合法权益的有效机制和实行业主自治的重要载体,针对业主大会成立和开展活动存在启动难、筹备难、决策难、换届难等问题,《条例》对业主大会成立、召开业主大会、决定公共事项、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和换届等作了明确规定。
  三是规范了物业服务企业。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经营行为,满足业主对物业服务的需要,是业主与物业服务之间建立良好合作信任关系的基础,因此《条例》专章(第四章)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权利、义务和经营行为作出规定。
  四是建立了物业保修金制度。《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新建住宅物业交付前,按照物业建筑安装总造价百分之二的比例交存物业保修金,作为物业保修期内维修费用的保障。
  五是明确了物业服务硬件建设标准。《条例》规定新建住宅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按不低于总建筑面积千分之二配置物业服务用房;集中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应当按照不低于总建筑面积千分之三的比例增加配置物业服务经营性用房,收益用于补充物业服务费。
  六是理顺了专业经营设施设备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关系。《条例》规定,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专业经营单位应当接收新建住宅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专业经营设施设备。住宅物业区域已投入使用的专业经营设施设备尚未移交专业经营单位维护管理的,由业主大会决定是否移交。决定移交的,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组织有关经营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专业经营单位应当接收。验收不合格的,经整改合格后移交。
  除此之外,《条例》在前期物业服务和管理、旧住宅区物业服务和管理、物业的使用与维护等方面也有许多创新之处。

  问:市房地产管理局在物业服务和管理中的职责是什么?

  :《条例》明确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履行以下职责:
  (一)对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服务质量进行监督管理;(二)对物业服务企业组织开展信用评价;(三)对物业服务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业主委员会进行业务指导、培训和监督管理;(四)对物业的使用与维护进行监督管理;(五)对物业承接查验、物业服务企业退出交接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六)对物业保修金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进行监督管理;(七)建立、维护物业服务和管理电子信息平台;(八)处理物业服务活动中的投诉;(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城乡规划、建设、国土资源、公安、民政、环境保护、城市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价格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物业服务监督管理工作。
  我相信《条例》的颁布实施将会进一步推动我市物业管理工作,作为主管部门,我们一定要切实履职尽责。

  问:您刚才说《条例》的颁布实施将会进一步推动我市物业管理工作。请您结合我市实际,谈谈下一步如何贯彻落实《条例》?

  :下一步,我市物业管理工作要以贯彻落实《条例》为主线,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广泛开展社会宣传。我们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及板报、墙报、橱窗、宣传手册等形式,大力宣传《条例》,使《条例》深入人心。
  二是加强行业宣贯培训。我们要根据省厅的统一安排,集中对房地产开发和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培训。
  三是建立适合我市的物业服务和管理机制。联系城区政府从现代服务业发展、社区管理和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层面推进我市物业服务和管理工作。
  四是加强制度建设,夯实物业服务管理基础。全面落实《条例》精神,完善业主大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监管、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物业保修金、物业服务收费等制度,细化具体措施和办法,努力把《条例》的各项要求抓紧抓实抓好。
  五是进一步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在继续加强企业资质、服务质量、信用评价等管理的同时,加强行政处罚力度,努力规范企业行为,提升服务水平。
  六是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对矛盾纠纷要坚持标本兼治,既解决具体问题,又立足长远建立长效机制。化解物业矛盾纠纷是系统工程,单靠哪一个部门难以起到好的效果,必须充分发挥各相关部门特别是基层政府的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综合解决的局面。
  物业管理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基本生活,也关系到经济和社会发展。作为主管部门,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条例》,进一步强化措施,创新工作,努力开创我市物业管理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