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条例》:给试点执法工作“热身”

云上黄石报道 (通讯员:明晓梅、胡佳)《黄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已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4月2日上午,开发区·铁山区城管局联合金山城建办、铁山城管中队,在金山街道四棵社区和铁山大道同步开展《条例》宣传,为市民和个体经营户普及这部实体性地方法规。

根据市城管委最新通知,4月7日至16日,各城区城管部门将选取5条违规行为易发高发路段开展试点执法活动。16日后,全市将依据该条例全面铺开执法活动。

据了解,开发区·铁山区5条试点执法路段分别为铁山大道、建设路、胜利路、B28路、金山社区路,该5条路段均位于铁山街道和金山街道范围内。为给试点执法工作做好“热身”准备。

活动现场,城管人员通过设立展板、咨询台,开通社区户外大型显示屏、沿街商家LED显示屏等方式开展宣传,同时组织社区干部、志愿者走街串巷,深入小区和商铺等人口密集区走访宣传,发放宣传手册。据悉,《黄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全面规范了建(构)筑物外立面、户外广告、生活垃圾、环境卫生等各项管理规定和权限,将为我市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

责任编辑:柯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