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黄石市城区疫情防控期间交通管制的通告

为坚决贯彻落实《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通告》《黄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27号)》要求,于2020年2月17日零时起,对我市城区范围内实施更加严格的交通管制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升级交通管制措施,除防疫车辆、公务用车、医护人员用车和货车、救护车、消防车、抢险车、警车、邮政快递、持有通行证、各区防疫指挥部相关凭证的车辆外,其他车辆(含摩托车、电动车)一律禁止上路。对出租车实施单、双号限行管理,督促司乘人员规范佩戴口罩。

二、交警部门在全市主要路口、路段采取设卡检查和流动巡逻方式严格管控。除有统一标识的邮政快递三轮车、外卖电动自行车或摩托车、持有区指挥部发放个人通行证的人员骑行的电动自行车或摩托车等情况外,交通管制期间非法上路的三轮、二轮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一律暂扣。对无牌无证、遮挡号牌等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将通过技术手段甄别曝光,并从严处罚。

三、全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小区、居民区要对车辆(含摩托车、电动车)严格管控,禁止车辆上路行驶。交警部门对查获的非法上路行驶的车辆通报到车主所在社区。

四、对不服从公安民警管理,阻碍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由此造成的不便,敬请广大市民理解和支持。解除交通管制时间另行通知。

黄石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

2020年2月17日    


(作者:云上黄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