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党委),各城区社区党组织: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和广大在职党员干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开展“双报到”(在职党员干部到单位结对社区报到、到本人居住地社区报到)工作,构建群防群控体系,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迅速组织党员干部到社区报到。市县两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要对本单位在职党员干部进行统筹调度,除市县防控指挥部已有工作调度以及承担有单位和结对村(社区)疫情防控任务外,所有在职党员干部即日起迅速到居住地社区报到。在疫情防控期间,要以普通党员、社区居民身份,工作在社区、责任在社区、管理在社区,服从社区党组织统一调度,同社区干部一起全身心投入疫情防控工作中。因特殊原因需要请假的,必须向社区党组织和单位党组织同时报告,无特殊原因一律不得请假。
二、成立临时联合党组织。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和街道党工委要指导社区党组织,对所有报到的在职党员进行统一管理,全部成立临时联合党组织,由社区党组织书记担任临时联合党组织书记。根据社区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发动在职党员干部组建党员突击队和志愿服务队,外地返乡或留黄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也应参加所在社区群防群控,共同做好宣传、动员、组织和服务群众工作。各县(市)区、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可根据工作需要,对临时联合党组织的工作力量进行统一调配。
三、积极投入社区防控工作。广大在职党员干部要做好个人防护,自觉服从所在社区工作安排,做好疫情防控知识宣传、交通要道值守、防控物资分发、人员排查追踪、密切接触者管理、环境消毒整治、困难群众帮扶等工作,引导群众正确理解、积极配合、有序参与疫情防控。要以身作则带动家庭落实防控要求,带头做到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树立党员干部良好形象。
四、加强党员干部管理监督。市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要及时跟踪掌握在职党员干部参与社区疫情防控情况,督促在职党员干部切实发挥积极作用。要加强明察暗访,对在职党员干部在社区履职情况进行督查。防控工作结束后,社区党组织要对在职党员干部疫情防控工作表现情况向其所在单位党组织进行反馈,并形成书面鉴定,作为单位民主评议党员、干部提拔、公务员考核以及其他评奖记功的重要和必须依据。
五、加大保障支持力度。市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要加大对在职党员干部到社区报到支持力度,为在职党员干部提供必要防护用品,帮助协调解决实际困难,统筹协调本单位和社区防控工作,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抽调干部参加与防控工作无关的工作,切实当好坚强后盾。
六、严肃战时纪律。市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和广大在职党员干部在社区开展工作要切实转变作风,始终务实为民,绝不允许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绝不允许给社区增加负担。对于不服从组织安排和调度、贯彻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力、履职不到位、不敢担当、推诿扯皮、作风漂浮、失职渎职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纪律严肃追责问责。
中共黄石市委组织部
2020年2月5日
扫描上方图片二维码,关注黄石广播电视台微信公众号,了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