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执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16号通告相关问题的说明

为贯彻落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16号通告要求,保证各城区(社区)、市直单位部门干部职工在交通管制期间,高效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各市场主体工作人员在城市运转和市民生活物资供应中正常通勤,现就疫情防控期间黄石市城区交通管控工作说明如下:

一、市内车辆的办证范围              

1、市内有防疫工作任务的单位可到市交巡警支队办理本单位职工上下班私家车通行证。

2、市内已复工生产企业员工乘坐通勤车之外有特殊任务的车辆。

公务车、警车、交通执法车、城管执法车、应急抢险车、救护车、城市清扫保洁车、出租车(不含网约车)、货车、邮政快递等车辆不需要办理通行证,允许通行。

二、市内通行证的办证原则

为控制出行车辆数量,交巡警支队办理的车辆通行证,有防疫工作任务的单位办证数量不突破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管控的数量,企业车辆办证数量参照执行。原则上各单位和企业办理通行证的车辆不超过5台。

三、各类车辆通行证适用范围

1、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和交通组办理的车辆通行证在黄石市市区范围内(含大冶市和阳新县)通行。

2、市交巡警支队办理的车辆通行证可以在黄石市市内(含大冶市和阳新县)通行,不能离开黄石。

3、大冶市和阳新县办理的车辆通行证在本辖区内通行,不能在黄石市城区内通行,不能离开黄石。

通行证放置于前挡风玻璃右下角处,车辆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红灯路口。

四、市内通行证办证流程

1、车辆通行证由申办单位统计汇总,出具公函,统一办理,并注明需办证车辆号牌和车主,提供职工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原则上不接受个人办理。

2、各单位职工通勤车(含外包接送职工上下班车辆)通行证,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交通组统一办理。

五、办证地点和时间

1、办证地点: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交通违法处理中心(上窑天桥旁)。

2、办证时间: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节假日照常办证)。

六、特殊情况的处理

1、2020年2月3日,因办证或工作需要违反交通管制的车辆,不予处罚。

2、因紧急就医,车辆经批准离开或进入黄石等原因违反交通管制的车辆,车主提供相关证明,经审核后免于处罚。

市交巡警支队联系电话:6201501

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交通工作组

2020年2月3日


(作者:云上黄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