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 指挥部通告 (第14号)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及湖北省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加强公共场所管控,有效防止节后人员流动聚集,切断病毒的传播途径,防止疫情扩散蔓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对我市公共场所实施更严的管制控制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聚众性娱乐活动。从严从重打击赌博、吸毒、卖淫嫖娼等违法行为。继续暂停各宾馆对外营业,对发现私自营业或容留赌博等违法行为的宾馆坚决予以关停,情节严重的,将采取顶格处罚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加强农贸市场和商超管理。各地要按照居民、小区分布情况,就近合理安排农贸交易区域,农贸市场、商场、超市严格执行进入佩戴口罩、测量体温等制度,除销售生活必需品以外的售卖区域均应保持关闭。对违反规定的,由相关部门根据规定从严从重处罚。

三、严格市场经营场所管理。继续暂停各类宾馆、酒店、餐馆、食堂等餐饮行业举办各类群体性聚餐、配送外卖(为医护人员配送等特殊情况除外)。继续暂停图书馆、文化馆、体育场(馆)、健身馆、游泳馆等各类文体娱乐场所经营。严控街边小餐馆、小理发店、小店铺,原则上能不开门营业的一律不开。确有便利居民生活需要的,必须督促经营主体落实佩戴口罩、测量体温等防控措施,定期对经营区域进行通风消毒,对违反规定的,由市场监管部门根据规定予以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四、继续暂停群体性宗教和民俗活动。暂时关闭全市宗教场所和宗族祠堂,停止聚众性宗教活动和宗族祭祀活动,疫情期间丧葬仪式一律从简(严格参照指挥部第7号公告执行)。发现有宗教场所进行宗教活动、接待信众和教徒等行为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发现宗族祭祀行为的,严格追究当事人和监管人员责任。

五、严格控制外出聚集性活动。广大市民应避免到封闭、空气不流通的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活动,不得私自组织跳广场舞、公园踏青、郊游等群体性、聚集性外出活动。

请广大市民理解支持并积极举报违反本通告要求的行为。举报电话:12345。

黄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2日

(作者:云上黄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