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城市运行、民生服务和疫情防控的运输需要,在全市高速公路进出口设置应急通道,现将应急通道的使用管理规定通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一)货运车辆:运送医疗救援物资、群众生活物资、保障城市运行的水、电、油、气等相关物资、企业生产经营物资的运输车辆。
(二)特殊出勤车辆:医疗救护车、应急救援车、邮政车辆、殡葬车。
(三)特殊人员乘坐车辆:水、电、油、气等保障城市运行的部门职工、医护人员乘坐的通勤车和返岗车辆,载有医院出具转院手续病人或载有急需救治人员的非救护车。
(四)执行紧急公务的车辆。
二、车辆进出应急通道管理流程
(一)货运车辆:车辆进出我市应急通道,经消毒测温后,对无异常情况车辆予以登记放行。(对活禽运输车辆实施有效管控)
(二)特殊出勤车辆:进出车辆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注明出行人员身份、人数、去向和事由等情况,盖单位公章),经消毒测温后,对无异常情况车辆及人员予以查验登记放行。
(三)特殊人员乘坐车辆以及执行紧急公务的车辆:本地车辆离开黄石,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注明出行人员身份、人数、去向和事由等情况,盖单位公章),报市指挥部交通工作组审查批准后,领取《黄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车辆通行证》。外地车辆通过应急通道进入我市时,需持出发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有效证明。车辆进出应急通道时,经消毒测温后,对无异常情况车辆及人员予以查验登记放行。
经查验发现有体温异常人员的(救护车辆病人除外),现场工作人员要及时向属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由属地疫情防控部门进行应急处置。
受理电话:
黄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交通组受理电话:0714-6259690,6259871。
黄石市公安交警受理电话:0714-6201501。
大冶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受理电话:0714-8493303。
阳新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受理电话:0714-7323237。
黄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