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黄石报道优美整洁的城镇环境需要每一位居民用行动去维护,占道经营不仅严重影响交通秩序,还影响城镇面貌及居民日常生活。而董某不仅占道经营屡劝不改,还因拒不履行行政处罚成为被执行人。
董某长期在阳新城区老夜市双牛十字路口售卖猪肉并擅自占道经营,不仅违反了《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还给周围商户带来了负面导向作用。根据相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广场、地下通道及其他公共场所摆摊设点、销售或者加工制作商品。
阳新城管执法局执法人员多次提醒董某规范经营、督促整改无果后于2019年7月2号向董某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董某停止其违法行为并作出了罚款600元的行政处罚,但董某一直对该处罚决定熟视无睹,近日,阳新法院依法作出裁定,准予强制执行阳新城管执法局的处罚决定。
该案是阳新法院首度裁定准予强制执行占道经营案件,这一举措彰显了阳新法院始终立足职能,助力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的理念,还体现了该院不断为全面推动阳新依法治县工作营造良好氛围而砥砺前行的精神面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