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文物法人违法案件专项整治行动

记者从26号召开的全市文物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为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市政府全面开展文物法人违法案件专项整治行动。

专项整治时间从2016年9月到2018年12月,重点查处的案件类型有:破坏和损毁不可移动文物本体、擅自迁移、拆除、修缮、原址重建不可移动文物、擅自改变国有文物保护单位用途、开发建设活动造成不可移动文物大规模消失等六类案件。

副市长张新明参加会议。

(作者:黄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