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检察机关推进环保公益诉讼 争当“长江卫士”

云上黄石报道(通讯员曾琼)市检察院全线打响黄石绿水保护战!5月10日下午,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推进暨“检察护长江、绿水育黄石”专项工作部署会,对中央、省级环保督察涉及的公益诉讼线索进行交办,动员全体检察干警积极投身专项活动,当好“长江卫士”。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反馈意见及全省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暨落实河湖长制现场推进会精神,通报了2019年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情况,对市检察院领导挂牌督办中央、省级环保督察重点线索工作进行全面安排。大冶市、阳新县检察院检察长现场领受任务,并表态发言。西塞山区检察院交流了下游湖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情况。

会议对推进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公益诉讼暨“检察护长江、绿水育黄石”专项工作进行了重点部署。黄石市检察院组织开展此次专项活动,旨在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书记考察长江、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聚焦长江大保护主题,围绕中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的问题,实行领导挂牌督办、检察长挂帅、部门联动,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摸排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突出办理一批有影响、有实效的案件,督促相关行政部门依法行政,坚决打击破坏长江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协助市委市政府打好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

据统计,2018年,黄石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185件,提起公益诉讼27件。通过这些案件的办理,督促行政机关收回国有资产1.9亿,拆除违法建筑14处、违法设施5处,复垦土地363亩,补植复绿398亩。西塞山区检察院办理的磁湖风景区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入选全国检察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阳新县检察院诉县水利局案入选湖北省检察机关2018年度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2019年,黄石市检察机关已办理诉前程序公益诉讼案件45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西塞山区检察院办理的下游湖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入选全省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黄石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梁莉指出,全市检察机关要正确认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秉承逆水行舟、不进则退、进少亦退的理念,在新起点实现新作为、新跨越,将成绩转变为工作的压力、进步的动力,找准问题和短板,把黄石公益诉讼品牌擦得更亮。

如何准确把握检察公益诉讼新要求?梁莉强调,要着眼问题,提升检察公益诉讼质效性;要依法履职,提升监督精准性,按照案件事实清楚、法律适用准确、释法说理明了的要求发出检察建议,依法提出检察公益诉讼;要协同治理,提升服务主动性,找准党委政府重点工作契合点,积极服务,精准发力,助力破解执法难题,推进社会综合治理;要共护公益,提升办案实效性,善用检察智慧、综合协调能力,加强内外合作,通过诉讼促进合作,形成共护公益的合力;要层层传导、全面落实检察公益诉讼责任,将公益诉讼“一把手工程”抓得更细更严,不断优化办案组织,强化办案责任,切实将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放在心中、抓在手上,以专项活动带动办案全局,深入开展好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公益诉讼专项活动,保护黄石的绿水青山蓝天,以切实的工作成效,回应党和人民群众的期待。

(作者:通讯员曾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