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潘菊梅 曹晨露)日前,一名货车司机肇事致一位六旬老人被碾身亡后逃逸,大冶交警以货车为突破口,辗转多方,10小时内抓获嫌疑人。
5月9日,大冶警方对外通报,嫌疑人目前已被依法先行行政拘留。
六旬老人被碾身亡 肇事车辆不知所踪
“一辆货车将人撞了。”5月5日凌晨3时45分,大冶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四中队接指挥中心调警,称314省道铁贺线大冶市保安镇樊湖大道保安车站路口发生交通事故。
四中队中队长吴秋彬、民警陈函峰赶往事发现场后发现,一名男性遭车辆碾压,经医疗机构确认当事人朱某(男,68岁,金山店镇人)已无生命体征。
此时,肇事车辆已不见踪迹。经对事故现场仔细勘察,民警发现现场遗留有肇事逃逸车辆的部分碎片及玻璃碎渣。
陈函峰立即回中队连夜调取镇区“天眼”系统及周边民用监控视频,直至早上6时许,陈函峰在海量视频中发现了肇事逃逸车辆外形及逃逸驾驶员的模糊影像图片,这给破案工作带来了初步的突破线索。
集中火力分组摸排 肇事司机浮出水面
案件发生后,四中队全体人员赶往事故现场,中队长吴秋彬当即组织了简单的案件分析会,布置安排连夜进行事故侦查工作。一组由陈函峰负责调取周边“天眼”系统及附近鄂州、沼山地区视频,力求查获肇事车辆的行驶路线;二组由许焱负责围绕货车因何事由进入保安开展侦查工作。
通过前期掌握的肇事车辆及司机影像资料,吴秋彬为案件定下侦破方向:肇事逃逸驾驶员身着明显的反光条形上衣,逃逸车辆车厢后方没有后挡板,只能装载固体物品,车辆肯定是进入四中队辖区运载包装水泥或砖块的。随后,办案民警重点围绕辖区水泥厂、砖厂展开摸排工作。
当日上午9时许,二组负责人许焱在保安镇某水泥厂开展调查时摸清了水泥销售渠道及架构,并依此与保安地区、鄂州太和地区、沼山地区代理销售商逐一联系摸排。
通过深入摸排调查,警方获悉影像资料上的肇事车辆驾驶员外号可能叫“德子”,姓夏,系鄂州梁子湖区太和镇人。
多地联动入户走访 嫌疑人终落法网
掌握线索后,办案民警一行赶往鄂州梁子湖区太和地区侦查,根据当地公安机关提供的情况,该区域符合这一特征的人员有4名。民警兵分四路,在当地公安机关的大力支持下逐一走村入户,最终锁定交通肇事逃逸嫌疑人系村民夏某德(男,52岁)。
通过太和派出所与嫌疑人多次联系,夏某德于5日13时40分到太和派出所接受公安机关调查。
然而,面对警方讯问,夏某德拒绝交代其犯罪事实,拒绝说明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下落。在公安机关出示大量的人证、物证、影像资料下,夏某德对案件情况仍闭口不谈。
当晚,大冶警方对夏某德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号牌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予以先行行政拘留15日处罚。
5日晚,在交警大队副大队长门铁军的组织下,四中队连夜召开案情调查取证工作会议,对电子证据的收集、肇事逃逸车辆位置的锁定、嫌疑人的审查工作进行布置安排。
办案民警当即分头行动,固定相关证据。陈函峰、许焱连夜前往太和镇某湾沿线进行排查,力求查获肇事车辆的藏匿地点。
而另一头,副大队长谢元文组织村干部对夏某德宣教法律法规展开政策攻心,通过以往交通肇事逃逸案例的处理感化违法犯罪人员。
6日10时许,在民警的强力突审下,夏某德如实供述了“5·5”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全过程。
11时,肇事逃逸车辆在太和镇某湾一化工厂内被找到。通过物证比对足以认定该车就是逃逸交通事故的肇事车辆。
至此,该案成功告破。
目前,夏某德已被大冶警方先行行政拘留,肇事车辆已被公安机关依法暂扣,案件仍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