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6年第三季度新闻发布会 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作介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定于2016年10月25日10:00在西院(东城区和平里中街12号)216会议室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6年第三季度人社工作进展情况。
李忠:
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参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三季度新闻发布会。下面首先把我部三季度的工作进展情况和下一步的工作安排给大家作一个通报。
第一,关于就业情况。
工作进展情况:1-9月,全国城镇新增就业1067万人,提前完成了全年1000万人的目标任务。三季度末,全国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04%,低于4.5%的年度调控目标。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426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25万人,完成全年120万人的目标任务。继续做好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中职工安置工作,开展困难地区就业援助专项行动。总结粤湘鄂劳务协作试点经验做法,积极促进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统筹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和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为有就业意愿的毕业生提供岗位信息、培训见习等服务,为有创业意愿的毕业生提供创业指导、融资等服务。制定出台关于实施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创业就业工作的文件,进一步增强创业担保贷款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深入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积极开展“双创活动周”、“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等活动。稳步实施“三支一扶”计划,提高服务基层工作能力。研究起草人力资源市场条例(草案),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推进人力资源服务标准化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范、人力资源培训服务规范、人力资源管理服务规范等3项国家标准,于今年11月1日正式实施。
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多渠道稳妥有序做好化解过剩产能中职工安置工作。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继续实施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三年行动计划,提高高校毕业生和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水平,研究制定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推广劳务协作试点经验,做好就业脱贫工作。加大就业援助力度,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二是进一步研究完善就业政策,加大对新经济和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的扶持力度。三是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推进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建设,营造鼓励创业创新的社会氛围。四是加强对困难地区帮扶,以去产能任务重、待岗职工多、失业风险较大的就业困难城市和企业为重点,继续开展困难地区就业援助专项行动。五是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加快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和应用,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继续完善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发展政策体系,培育一批龙头骨干企业和行业领军人才,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优化样本结构和监测指标,完善失业动态监测预警。
二、社会保障
工作进展情况:一是社会保险覆盖范围持续扩大。加快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试点,截至9月底,全国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8.71亿人、6.98亿人、1.78亿人、2.16亿人、1.82亿人,分别比上年底增加1225万人、3247万人、506万人、187万人、397万人。1-9月,五项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为3.65万亿元,同比增长10.1%;总支出为3.17万亿元,同比增长12.5%。二是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落实国务院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部署,有序推进实施工作。深入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做好参保缴费和待遇支付工作。印发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的通知,召开视频会进行动员部署。按照国务院部署要求,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已有20个省份出台了整合制度相关文件。制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调整方案,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加快推进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建设项目特别是新开工项目参保率有明显提升。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失业保险条例修订工作。三是社会保险待遇水平稳步提高。做好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全国1亿多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得到提高。部分地区提高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四是基金投资和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加强养老基金投资运营工作,印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合同。制定职业年金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推动职业年金基金规范管理和运行。
做好社会保险欺诈查处移送工作,继续开展社会监督试点和基金安全评估试点。五是社会保险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加强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启动部级平台系统建设项目开发,完善省级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系统。加强企业“五证合一”社会保险登记工作,简化优化社会保险登记业务流程、做好信息比对和跟踪管理工作。截至9月底,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9.39亿人。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继续推动各地抓好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落实。深入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加快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和生育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做好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推进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研究制定职工非因工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加强工伤预防费管理。二是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推进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试点,加强实施效果评估。加强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继续提高在建项目特别是新开工项目的参保率。三是加强基金投资和监督管理。启动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组织第一批委托省份与社保基金会签订合同,公告第一批养老基金管理机构。落实职业年金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完善合同指引、合同报备通知、信息披露、数据规范等操作性文件。修订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四是加强社会保险管理服务。进一步加强“五证合一”社会保险登记工作。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全国联网和异地就医结算工作。推进信息系统建设,完善相关政策和标准。继续加强社会保障卡发行和应用工作。
三、人才队伍建设
工作进展情况:一是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新进展。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逐项制定落实措施。实施万名专家服务基层行动计划,遴选确定101个重点服务项目和20个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地。完成各地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批复工作。实施海外赤子为国服务行动计划、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等引才工程。组织实施“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编制印发2016年博士后日常经费资助计划。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开展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和岗位培训项目。二是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深入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重点实施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和技师培训三个项目。组织开展钳工电工专业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交流活动。扩大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编制技工院校工匠精神教育课教学大纲(试行),在全国技工院校开展弘扬工匠精神的主题活动。深入开展世界青年技能日宣传活动,引导广大青年走技能成才之路。开展技能脱贫千校行动。组织开展2016年中国技能大赛——第44届世界技能大赛全国选拔赛。
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研究制定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做好2016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选拔工作。年底前再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使国务院部门设置的职业资格削减比例达到70%以上。建立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向社会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二是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开展第十三届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活动。研究制定技工教育“十三五”规划,实施技工院校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和职业训练院试点工作。继续实施职业培训行动计划,推进创业培训工作。积极备战2017年举行的第44届世界技能大赛,启动申办2021年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各项工作。
四、劳动关系
工作进展情况:一是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取得新进展。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推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建设。做好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安置中的劳动关系处理工作。继续以农民工、小企业为重点,督促企业和职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继续深入开展集体合同制度实施攻坚计划。推动落实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健全工资宏观调控指导制度,指导各地稳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截至9月底,全国共有辽宁、江苏、重庆、上海等9个地区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10.7%。全国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上海的219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北京的21元。二是劳动人事争议调处机制不断完善。加强调解仲裁工作规范化建设和专业性劳动争议调解,总结验收第二批国有企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示范工作,启动第二批非公有制企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示范工作。三是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对部分地区开展专项工作督查。制定出台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将劳动用工、工资支付情况作为企业诚信评价的重要依据,实行分类分级动态监管。制定出台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定期向社会公布重大违法行为,加大对违法行为监督和惩戒力度。
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组织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专项检查活动、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与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行动。截至9月底,全国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查处各类劳动保障违法案件24.3万件,主动检查用人单位140.1万户,督促用人单位与160.1万名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追发劳动者工资等待遇286.2亿元。四是为农民工服务工作进一步加强。制定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做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扶贫工作的意见,促进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加强贫困劳动力职业培训,提高贫困人口社会保险水平,引导各类人才服务贫困地区,提升贫困地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能力。开展推进农民工市民化改革重大问题专题调研。
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进一步加强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安置工作中劳动关系处理工作,确保化解过剩产能过程中职工劳动关系处理工作平稳有序。总结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实施攻坚计划。二是进一步完善调解仲裁制度。研究制定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的意见,修订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加强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处理工作。三是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完善欠薪预警、工资保障、工资支付违法失信联合惩戒、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等制度机制。元旦、春节期间联合有关部门和组织继续在全国范围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协调和配合,打击恶意欠薪犯罪行为。推广劳动保障监察随机抽查,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扩大监察执法日常巡视检查覆盖范围,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劳动用工、工资支付、社会保险情况的监管力度,积极预防和及时查处各种违法行为。四是加强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组织开展第十次全国农民工工作督察。加强家庭服务行业规范化和诚信建设,研究制定加强家政服务行业监管和行业自律的指导意见。推进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省级示范基地建设,实施巾帼家政服务专项培训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