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部署“三清四改四督”工作

一是“三清”。清资产、清档案、清文件,为迎接机构改革做准备。

二是“四改”。按照上级的部署安排,迅速组织对新开工项目用地问题、土地例行督察反馈问题、“大棚房”问题、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问题等四类问题进行整改,按时圆满完成省自然资源厅、武汉督察局交办的各项整改任务。

三是“四督”。结合全市“双千”活动,督促各县(市)区启动项目用地报批工作,保障建设项目用地和耕地占补指标需求;督促各县(市)区加快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实施步伐,专班负责、领导包保、挂图作战,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市委、市政府规定的工作进度和资金拨付任务;督促铁山区、大冶市加快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形成可供复制的矿业发展新模式;督促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防止乱采滥挖现象“回潮”,加大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形成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