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将开展渣土车整治行动

渣土车是城市建设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种交通工具,但少数渣土车在运输渣土过程中,却存在超速、闯红灯、闯禁令、污损号牌、非法改装等交通违法行为。1月4日,东楚晚报记者从市交巡警支队获悉,全市交警将联合城管等部门,开展为期半年的全市渣土车运输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对渣土车的各类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为积极回应市民呼声和社会舆论,进一步规范渣土车运输行为,将渣土车整治工作常态化,结合全国文明城市迎检工作要求,市公安局联合市城管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019年5月31日,开展为期半年的渣土车运输专项整治工作。

    此次整治工作重点针对手续不合法、不齐全,加长、加宽、加高货厢栏板,非法改装,不按规定安装安全防护装置和粘贴车身反光标识,轮胎不符合要求的渣土车,以及渣土车驾驶人驾驶资质不符等问题。

    此次整治工作除了加强渣土车源头管理外,还会由交警和城管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加强路面管控。对于无牌、套牌、故意污损号牌、超速、闯红灯、不按规定装载、抛洒滴漏、不按规定时间线路通行、逆行等存在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渣土车,将进行重点查处,并对查处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严格处罚。此外,执法组还将加大夜间道路管控力度,充分发挥缉查布控系统、卡口系统和电子警察作用,对夜间与交警“打时间差”违反交通法规的渣土车进行整治。

    对于查处的超速、超载、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抛洒、闯红灯、逆行、不按规定时间线路行驶等违法行为的渣土车,执法组将收回通行证,并由交警部门暂停该车辆下一周期通行证办理。对同一公司一个周期内,车辆发生5起以上交通违法行为的,交警部门将暂停该公司下一周期通行证办理。

    对于核载1.9吨以下的渣土车,禁止在高峰时段(上午7时至8时30分、下午5时至6时30分)上路运输。对发生交通违法行为的,除交警部门依法处理外,城管部门暂停该车辆下一周期准运证办理。对发生伤亡交通事故的渣土车,则一律停运,对发生重伤以上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同等以上责任的驾驶人,责令公司一律解聘。对一个季度内连续发生2起(含2起)以上伤亡交通事故的渣土运输公司,责令公司停业整改,整改到位后方可继续运营。对渣土车运输过程中因抛洒滴漏、车轮带泥污染路面的,城管部门依照相关规定,对运输车辆或企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责令企业停业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