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实施区域发展与生态建设布局协调工程。加大调整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布局力度,全面关闭禁采区内3家矿山;关闭开采区和限采区内6家矿山,并将限采区内3家矿山整合重组为1家矿山;支持开采区内保留1家矿山,并提高新立采矿权准入标准。
二是实施规模化集约化矿山开发工程。完成境内12家小型矿山关闭(9家)和整合(3家),保留和重组形成2家大型矿山(金属与非金属各1家);大中型矿山比例达到100%。
三是实施矿产开发利用效率工程。以政策创新和技术创新为动力,努力提高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三率”指标达到或高于设计要求,推动2家矿山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固体废物妥善处置率(含回填)达到100%;选矿和石灰岩湿法破碎的废水重复利用率达到85%以上。
四是实施绿色矿山建设工程。境内保留和重组2家大型矿山全部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绿色矿山创建率达到100%。
五是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修复工程。治理复垦历史遗留和期间关闭矿山地质环境面积不少于5736亩,治理率达到100%,可新增农用地2585亩(其中林地1598亩),恢复建设用地3151亩;生产矿山边开采边治理率达到应治理面积的100%;完成工矿废弃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风险管控项目3个,治理面积1088亩。
六是实施矿地和谐工程。完成并通过初步验收中央财政投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的二期工程建设任务,治理面积3744亩;完成废弃开山塘口复绿治理项目1个(5个地块),复垦面积342亩;争取政策支持将复垦利用试点新增农用地调整利用为新增建设用地,支持铁山区光谷东高端工模具产业园用地2000亩;通过城市规划区内调整优化建设用地内部结构与布局,完成省级轮滑基地、幸福园等矿地合作共建项目2个,调整优化建设用地36亩;基本完成铁山南区秀山石灰岩矿区治理开采项目1个,可治理恢复和腾出城市用地1650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