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刘冲 张芬芬)10月9日上午11时许,黄石市公安局西塞山分局黄思湾派出所接到市民报警,称四门某加油站内发生纠纷,需要民警到场处置。
民警迅速赶到现场,见加油站内两名男子正为一部手机的赔偿问题争执不休,立即上前询问。
经了解,现年65岁的邓某,当天上午11时许,驾驶一辆摩托车到加油站加油,由于拿着手提包不方便开锁加油,邓某就顺手把包放在了摩托车旁边的地上。
不料油还没加完,33岁的胡某就驾驶一辆小汽车驶入加油站内,将邓某放在路边的手提包碾坏,里面还放着价值1000多元的手机一部。
胡某认为是邓某故意将手提包放在路边讹自己,邓某则认为胡某将自己的手提包和手机碾坏了就应该赔偿,双方产生误会,僵持不下。
民警查看现场监控后,向两人还原了事情经过,并对两人做了半个多小时的思想工作。
最终胡某同意赔偿邓某手机的维修费用并表示如果手机无法维修便折价赔偿其损失,双方就此达成协议。
离开前,民警嘱咐邓某以后要将自己的随身物品保管好,不要随意搁置,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损失和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