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王莹)10月8日上午9时,家住黄石铁山的罗先生在大冶市公安局东风路派出所副中队长柯彬的陪同下,从皮先生手中接过妻子前天遗失在出租车里的手机后,对柯彬不遗余力的帮助和快速有效的办事效率表示感谢。
原来,10月6日下午5时30分,罗先生的妻子易女士乘出租车在观山路教育局附近下车,走了两步,易女士一摸口袋,发现自己的手机不在身上,才想起是刚才付钱时随手将手机放在出租车后座上。
易女士立即回头去找刚才那辆出租车,却发现车早已不知去向,由于上车时没有留意车牌号,易女士根本不知道刚才乘坐的是哪一辆出租车,一下子急坏了,于是急匆匆跑向派出所报警求助。
当时正值晚饭时间,值班民警柯彬接警后,立即放下碗筷,根据易女士的描述,安排视频组成员调取了易女士下车路段的监控录像进行查看。经过对比,很快找到了易女士乘坐的出租车。
民警随后与司机取得了联系,但遗憾的是,司机称没有捡到手机。但柯彬并未气馁,他一面沿着该车行驶路线继续查看附近监控录像,一面与易女士保持联系,以获取更多线索。
在监控画面中,柯彬留意到易女士下车后,有一家人上了该车。会不会是他们捡到了手机?柯彬通过进一步调查,最终确定坐着前排的男子为大冶市民皮某,取得联系后,皮某于8日上午将手机送到了东风路派出所。
警方提醒市民:乘坐出租车,应记住三步:“一摸”。下车前,应做好检查,摸摸看随身财物是否有遗漏。着重关注钱包、手机等,在源头减少物品遗失的可能性;“二要”。不要因为着急赶时间就匆匆下车,发票虽小,里面的信息量却很大,发票上记录了下车时间、金额、车辆牌照号码等关键信息,如有疑问,乘客可第一时间联系司机,发票既是线索,也是凭证;“三报警”。通过对路面监控的查找,警方极有可能第一时间找到涉事车辆,然后联系车主,找回遗失物品;也可直接拨打出租车失物招领电话,部分司机在发现有关物品后,会上交至失物招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