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同心,其利断金。“决战五十天,评估全过关”专项执行行动冲锋号角吹响以来,黄石中院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在积极配合外地法院执行案件的同时,用足用活委托执行,寻求帮助等执行手段,强化执行效果,既加强了兄弟法院间的合作与交流,又为全市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再添硕果。
案情回顾:
黄石中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黄石市聚德典当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武汉银和银鹤置业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拘留人(案外人)谢建国擅自处分法院查封的被执行人武汉银鹤置业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武汉市江汉区新华下路183号银鹤·上林苑A栋2单元601号房产,该行为严重损害了申请执行人黄石市聚德典当有限公司的合法权益,妨碍了人民法院的执行活动。为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黄石中院决定对谢建国拘留十五日。
因为谢建国常住地在武汉市武昌区,所以,黄石中院联系武昌区法院配合执行该案,武昌区法院指派专人与黄石中院衔接,两地法院相互配合,将被拘留人谢建国在武汉市拘留。
被拘留人谢建国在拘留所羁押期间,在拘留所干警的帮助教育下,深刻地认识到了其行为的违法性,主动向法院执行干警承认错误,并承诺自动退出已被法院查封的房屋,配合法院执行。
为了快速顺利地锁定被拘留人,确保案件顺利执行,两地法院联合协作,对异地协助执行进行了一次有益实践,为破解异地执行难题积累了有益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