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阳新矿产资源总规(2016—2020年)获批

        省国土资源厅日前正式批复通过《大冶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和《阳新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

  大冶市、阳新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贯彻落实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是大冶市、阳新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修复与保护、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地质灾害防治、绿色矿业开发与惠民利民的基本遵循。

  大冶市、阳新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按照不断优化资源开发保护格局,强化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的原则,合理划定重点勘查开采区、限制勘查开采区和禁止开采区,明确了矿业权设置方案、投放时序和准入条件。大冶市共设置采矿权102个、探矿权67个,设置的采矿权中建筑石料用石灰岩露天采矿权总数为14个,规划同时明确到2020年大冶市在产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山总数不超过7个。阳新县共设置采矿权55个、探矿权46个,设置的采矿权中建筑石料用石灰岩露天采矿权总数为21个,规划同时明确,到2020年阳新县在产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山总数不超过15个。

  大冶市、阳新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同时明确,要牢固树立生态优先发展战略,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控制线划定范围内严禁新设采矿权,原有采矿权按照省、市统一部署逐步退出。要坚决贯彻落实长江大保护政策,长江岸线向内陆延伸1公里范围内严禁设置矿业权,规划期内,所有矿山必须开展绿色矿山创建工作,并达到规定创建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