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积极开展土地整治项目“以奖代补”工作

近日市农办、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明确省级投资“以奖代补”土地整治项目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黄土资函〔2018〕238号),在落实省级投资“以奖代补”土地整治项目实施管理要求的同时,明确市政府在资金保障上积极支持各县(市、区)开展“以奖代补”土地整治。

《通知》要求,项目竣工验收报备后,按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批复金额,在省级财政奖补80%的同时,市级财政同时给予20%的奖补。同时要求“以奖代补”土地整治项目要紧密结合我市精准扶贫需要,将吸纳农民务工、提升土地流转租金、返还新增耕地收益等措施与项目申报条件挂钩,积极探索“土地整治+现代农业、精准扶贫、生态治理”新模式。

该《通知》的出台将有效激发地方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土地整治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为我市农业产业调整优化、转型升级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