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启动黄石市气象灾害(高温) Ⅲ级应急响应

云上黄石 今天上午,黄石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向黄石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大冶市、阳新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气象灾害防御办公室)发布黄石市气象灾害(高温) Ⅲ级应急响应通知:

7月13日以来,我市出现持续晴热高温天气,日最高气温维持35℃以上,尤其7月15日以来,我市高温天气发展迅猛,大部地区最高气温上升到37℃以上,局部39℃以上。根据最新气象资料分析,预计我市高温天气仍将持续。

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会商会议,进行研判,认为已达到市气象灾害(高温)Ⅲ级应急启动标准。根据《黄石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规定,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自7月24日09时00分启动气象灾害(高温)Ⅲ级应急响应。

启动高温灾害Ⅲ级应急响应后,请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执行《黄石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切实履行各自职责,落实防暑降温保障措施,开展应急处置各项工作。建议做好以下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一是各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二是加强供电供水调度,同时注意防范因用电量过高,以及电线、变压器等电力负载过大而引发的火灾;三是加强抗旱及农业防病虫害工作。

责任编辑:刘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