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细化考核办法。铁山区分局联合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印发了《铁山区2018年度矿山开采及生态修复治理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标考核管理办法》,细化了对施工单位的大气污染防治考核内容和考核计分方法,明确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二是加强工地监管。督促施工方落实相关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并在施工现场安装PM10和PM2.5实时监测系统,若某一项指标超标时,施工单位要加大洒水降尘力度,确保工地现场PM10和PM2.5不超标。
三是加强巡排查工作。铁山区分局印发了《铁山区国土资源领域大气污染巡排查方案》,成立了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联合区相关部门每周巡查不少于4次,做到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确保示范工程大气污染指数在控制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