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石晓红)5月15日,一场充分利用高科技的庭审在阳新县公安局看守所远程视频室开庭,控方、辩方、审判方在同一时间、不同场所聚焦阳新县看守所远程视频室,通过远程音视频传输等技术同步参加庭审。
15日15时30分,看守所民警和法警将刘某送入看守所远程视频室,刘某故意伤害案正式开庭审理。本次庭审中,公诉人位于阳新县检察院,被告人在阳新县看守所,法官则在阳新县法院,庭审三方不出门就能“面对面”地参加庭审。刘某故意伤害案经过30多分钟审判,法官当庭做出宣判。
远程提审实现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对于缓解案多人少矛盾,提高审结效率,缓解关押压力具有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