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新法院异地强制腾退房屋

云上黄石报道(通讯员 程琼芳)5月24日,阳新法院两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分别签领了60余万元和173万余元的执行款。

此两案被执行人同为潘某,共需偿还二申请执行人本金160万元及利息。2016年2月,阳新法院受理第一起案件后,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在向潘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后,潘某拒不露面也不予理会。法院执行干警只查询到潘某一银行账户的11万余元的存款,这笔钱虽被冻结划拨,但杯水车薪,案件一时无法取得有效进展,被迫搁浅。

2017年5月,经申请执行人提供财产线索,潘某在广东珠海有一处300㎡的“海景房”,价值不菲。法院执行干警多方调查,将该处房产予以查封并通知潘某就执行相关事宜予以沟通,潘某却依旧不闻不问,法院遂决定依法拍卖该处房产。在此期间,该院执行干警三赴珠海,查封房屋、评估房产、挂网拍卖,2018年2月4日,该处房产以303万余元的价格拍卖成功。

房屋拍卖成功后,潘某依然拒不露面履行交付房屋的义务,而此时,潘某作为另一起案件的被执行人被申请强制执行。为尽快兑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执行干警决定对房屋进行强制腾退。考虑到腾退房屋在异地,为避免在腾退过程中出现突发的激烈矛盾冲突,执行干警通过潘某亲友多方打听行踪并释明法律后果,后潘某委托一亲友欧阳某代为配合处理腾退事宜。5月13日,阳新法院执行干警一行4人,再次奔赴珠海。在潘某亲友的配合下,执行干警和搬运人员,清点物品,登记造册,腾退房屋,办理过户相关手续等,房屋被顺利腾退,交付给了买受人。

目前,两案均已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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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云上黄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