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石佳妮) 4月9日,大冶市公安局金湖派出所民警在某矿山民爆物品暂存库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库保管员柯某、冯某因擅离职守导致两百余斤炸药无人看守,存在重大安全隐患。4月10日,大冶警方依法对该二人予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经警方查明,4月9日上午10时许,该民爆物品暂存库的安全员李某将当天的炸药和雷管押送到地下储存库门口,该库保管员柯某和冯某协同一起将民爆物品清点完后,柯某将雷管拿到暂存库内存放,炸药放在库外的巷道内没有入库。办完入库手续后,3人一看已经到了吃饭时间,于是李某便先行离开去吃饭,冯某也紧跟一起去吃饭。柯某见二人都已经离开,便匆忙收拾了下,赶紧将库房锁住后离开。
当天中午11时左右,金湖派出所民警与库房负责人前来巡查,发现库房无人看管,库房门口还堆放着两百斤的炸药,于是打电话召回柯某与冯某。
经民警询问了解,库管员认为只是吃饭时间离开,也就十几分钟时间,不会发生什么意外,所以从未注意,却未曾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违法。
目前,大冶警方依法对这两名“玩忽职守”的仓库保管员予以处罚,并要求相关负责人该存放危险品的仓库进行整改,此案仍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