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程祖兴)大冶中心城区实施“禁鞭令”已有一年多时间,然而仍有少数人明知故犯。5月6日,大冶市公安局东岳路派出所民警经调查取证,对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何某依法处以罚款300元的处罚。
4月27日19时许,大冶市东岳路街办某村上空突然绽放的烟花引起了辖区民警的注意。经查,该村村民何某因父亲逝世,他觉得要按老传统燃放烟花爆竹,否则就违背了老规矩。于是在明知所处禁鞭区内的情况下,他还是燃放了十件烟花爆竹。当地村委会干部听到声响后立即上门劝阻,辖区民警也及时赶到现场找到何某。并依法对何某处以罚款处罚。
警方提醒:禁鞭区内,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生产、燃放和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违者将受到严处,市民如发现违法违规者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