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哥小事大“作”害人终害己 涉嫌诬告陷害被依法刑拘

(通讯员 杨慧兰)因乘客延时给付出租车费用,鄂州一名出租车司机竟报假警,诬告乘客抢夺自己2000余元现金。4月29日,阳新警方依法将该名涉嫌诬告陷害的司机刑事拘留。

4月21日晚上11时许,黄石市阳新县公安局上街派出所接到一名自称来自鄂州的出租车司机徐某(男,现年44岁,鄂州市人)的报警,称其在阳新县兴国镇林峰路附近被人抢走2000余元现金。

民警邓超斌、邓坤汉等人立即赶到现场,徐某指着前方称,抢夺其现金的乘客往前面跑了。

民警一方面迅速调取沿路监控视频及各卡口监控,一方面详细询问徐某事情经过。徐某称该男子从鄂州以300元的费用乘坐其出租车到阳新,到达阳新县的路途中,因该男子向其讨要槟榔吃,他便从口袋掏槟榔,当时顺手将口袋内2000多元现金放在车前台面上。到达目阳新城区后,该男子趁其不备将现金夺走,拉扯过程中,该男子的身份证掉在了副驾驶座位上。

徐某称,由于有身份证在手,便未开车追男子,担心人生地不熟,自己蚀财还受伤。徐某一边讲述,一边拿出男子的身份证给民警,并反复强调被抢走的现金是打算为其母亲治病的钱,要求公安机关严肃处理。

当前正值扫黑除恶的攻坚期,邓超斌、邓坤汉等人不惧艰辛,根据徐某提供的线索,连夜锁定了男子的身份信息及相关情况,并传唤了徐某口中的“犯罪嫌疑人”陈先生。

4月22日早上,陈先生前往上街派出所,主动把车费交给民警转交徐某。根据陈先生的陈述及证人证言,办案民警意识到此案另有隐情。

邓超斌立即电话联系鄂州司机徐某,徐某在电话里仍故作玄虚,但其吞吞吐吐的语气,让民警察觉到其有说假话嫌疑。

之后,当民警要求徐某再次前往派出所说明情况时,却怎么也联系不上他了。4月29日,经过阳新警方多次联系,害怕把事情闹大的徐某来到了上街派出所。

经查:乘客陈先生酒后从鄂州市乘坐徐某的的士返回阳新,但由于身上现金不够,便将自己的身份证抵押给徐某,并答应前往下车不远处的某宾馆找其朋友借钱。徐某等了半个小时,也没有等到陈先生送钱来,以为陈先生拒付车费的徐某便报警谎称其被抢走2000余元。

民警通过询问查实,陈先生去了朋友那后,见面聊了几句,因酒劲发作便倒床睡着了,因此没有及时送钱给徐某。

当民警问徐某为何这样做时,徐某竟称是想把事情说大一些,严重一些,好让公安机关重视。经过民警宣传相关法律后,徐某表示非常后悔。

目前,徐某因涉嫌诬告、陷害被阳新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办理中。

在此,民警提醒广大群众,报案应当实事求是,切勿谎报警情,捏造事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三款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