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建立市场体系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近日,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标志着我市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正式建立,全市将加速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

从2018年起,全市各级政府、各部门在制定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营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时,要严格开展公平竞争自我审查,凡没有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的政策措施一律不得出台。

对2018年前出台的政策措施,凡有阻碍市场公平竞争的,要进行有序清理。

市政府还建立了以市发改委为主召集人,多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本地区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实行公平竞争审查,是深入落实“放管服”,防止政府过度和不当干预市场,影响市场公平竞争、妨碍创新,释放市场主体活力的一项全新举措,将有力促进黄石实现创新驱动发展和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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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图读懂】图解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责任编辑:程莉华)

(作者:政策法规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