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黄石报道(记者张小康 大冶台曹鹏)近日,大冶出现了一名“交通违法王”,交通违法243条,扣分766分!这要交罚款不得交到心头滴血啊。车主脑袋一热,一气之下,抡起铁锤砸车泄愤。别以为是自己的车就可以随便砸。这位车主就因为砸了自己的车,被拘留了十天。
这就是被砸的黑色小轿车,四个车窗不见了玻璃,引擎盖隆起,一侧车门变形,前挡风玻璃也有被锤击的烙印,后挡风玻璃被砸碎,车厢内满是玻璃屑,一侧的前大灯也“瞎了”。
民警告诉记者,3月7号晚上,他们在大冶城区开展乱停乱靠交通秩序整治行动,发现一辆黑色小轿车违法停车,驾驶人也不在现场。
大冶交警 袁泉: 我们发现该违停车辆并没有按照规定在车身上贴有年检标识以及强制保险标识,随即通过交警信息中心查询,发现该车累计有243条违章,扣分达到766分,并且逾期6年没有年审。
交警当即通知拖车公司对这辆车进行拖移暂扣。这时,一名自称车主的男子出现,民警告诉他处理措施,让他先取出车内的贵重物品。突然,令人意外的一幕发生了。
大冶交警 袁泉: 他突然从车后备箱中拿出一把铁锤,对车身、车窗玻璃多处进行打砸,我们随即对他进行劝阻。
事发后,大冶东风路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锁定砸车男子身份,电话通知他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8号上午,砸车男子徐某主动到东风路派出所投案自首。
民警审讯得知,由于开车的不良习惯,徐某交通违法条数众多。2012年,扣分就达144分,罚款高达12000余元,感觉处理不划算,徐某干脆放弃处理,更加无所顾忌地开车。小车被查获时,累计未处理交通违法达到243条,扣分766分,罚款金额36000余元。
东风路派出所治安民警 徐亮: 一方面车主徐某对交警、城管两部门依法对他车辆暂扣的行政执法行为没有告知他本人表示非常地气愤;另一方面该车违章较多,他本人也不想要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一项之规定,徐某因故意损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扣押的财物,被大冶警方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200元。面对处罚,徐某悔不当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