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经济学家周叔莲逝世 曾论证“科学技术就是生产力”

3月8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以下简称工经所)获悉,中国共产党优秀党员,中国著名经济学家,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工经所原所长周叔莲,因病医治无效,于2018年3月5日13时20分在河北燕达医院逝世,享年89岁。

周叔莲,1929年生,江苏溧阳人,是社科院工经所的第三任所长。1978年,中国社会科学院成立时,马洪任工经所所长,周叔莲是副所长之一。后来,马洪担任社科院院长,蒋一苇任所长,周叔莲继续担任副所长。1985年,周叔莲升任所长。

1953年,他从复旦大学经济系毕业后,被分配到中国科学院经济研究所(今社科院经济所前身),先被分配研究中国近代经济史,后来又分配从事畜牧业、手工业、水土保持等调查。1956年开始研究农业经济问题。他曾参加费孝通的江村调查,也参加了孙冶方主持的社会主义经济论研究。

1974年,他被借调到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附设的一个经济研究室工作,该研究组是李先念委托谷牧主持,负责人是李灏,研究中国工业现代化,固定资产投资、经济效果等问题。

在中国经济学界,他较早从理论上论证了国有企业有必要也有可能实行自负盈亏。他最早提出了中国应优先发展轻工业的发展战略,对中国工业发展战略的一系列重要问题提出了建议。

1977年,周叔莲在《光明日报》发表《科学·技术·生产力》,在全国首先论证了“科学技术是生产力”的马克思主义观点,产生巨大影响,曾获1984年度孙冶方经济科学论文奖。

周叔莲、吴敬琏、汪海波三人是复旦大学经济系的老同学,上世纪70、80年代一起写过很多有影响的文章。周叔莲在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工作时参加过工人工资奖金的调查,在建筑工地他发现,可以回收5分钱作为工人奖金的水泥袋子却要被故意毁坏掉。因此起草了一篇《论社会主义工资及其具体形式》,经过吴敬琏修改,三人讨论,联合署名。成为了为工资和奖金恢复名誉的第一篇重头文章。

1979年与吴敬琏、汪海波合写的《再论价值规律和社会主义企业的自动调节》对价值规律发挥调节作用的机制以及国有企业实行自负盈亏的宏观条件提出了系统的设想,获1984年度中国社会科学院优秀理论文章奖和1987年度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优秀论文“金三角奖”。

(责任编辑:刘会芳)

(作者:韩声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