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市连降大雨、暴雨,导致江、湖水位暴涨,地质灾害频发,城区内涝严重,全市防汛等级已提升至Ⅲ级,各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形势严峻。我局积极采取五项措施,加强汛期宗教场所安全工作,确保全市宗教领域安全稳定。
一是及时下发防汛工作紧急通知。及时下发了《关于全市宗教活动场所暂停开展宗教活动的紧急通知》,明确要求在汛期内,全市具有安全隐患的宗教活动场所暂停开展任何宗教活动。场所周边要树立醒目的告示牌和警戒线,禁止信教群众进入。特别是江边、山区等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宗教活动场所要及时疏散转移场所内的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确保人员安全。
二是严格落实责任,加强汛期安全工作的领导。要求各各县(市)区民宗局、开发区社发局,市级各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主要负责人对本地、本宗教和场所汛期安全工作负总责。汛期易发安全生产事故的重点区域、重点部位,要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措施和岗位责任制,安排专门人员、落实必要的经费并配备专门的防汛器材,务必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任务到人。
三是认真组织排查,消除安全隐患。认真组织开展对宗教场所地形地貌、房屋、电线电路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重点做好对殿堂屋面、排水系统、边坡、围墙等部位的检查,对排查出的薄弱环节及安全隐患,要及时落实整改,切实消除安全隐患,严防洪水、山体滑坡、泥石流、内涝等自然灾害导致的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是加强宣传教育,提前做好部署防范。有针对性地开展防汛安全教育,进一步提高场所骨干和信教群众的防汛意识和应急能力。密切关注雨情、风情信息,及时收听电视台、广播电台等媒体发布的暴雨、大风、雷电等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提早部署防范工作,确保及时应对。
五是加强值班巡逻,确保信息畅通。要求各县(市)区民宗局、开发区社发局,市级各宗教团体要制定防汛抗灾工作预案,提前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做到预警及时,防范在先,掌握主动权。各场所要落实好汛期值班巡逻制度,确保值班人员在岗在位,同时要加强汛期值班通讯工作,一旦有险情发生及时上报,确保信息畅通。凡因值班人员责任不落实,迟报、漏报、瞒报汛情和自然灾害情况,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将严肃追究单位和个人责任。
截止目前,大冶8处场所积水,转移安置教职人员、信众19人;黄石港区民宗局印发《关于全区宗教活动场所禁止开展宗教活动的紧急通知》;开发区排查出3处场所属危房,已将寺庙人员撤离,暂停香客进山烧香,并在路口树立止步警示牌。(2016-0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