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8年1月7日黄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黄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又明同志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8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认真落实市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充分履行审判职能,认真践行司法为民,不断深化司法改革,努力建设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法院队伍,提高司法公信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全面建设现代化强市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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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云上黄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