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虚假违法广告案例曝光

2017年以来,我市工商系统加大广告监管执法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虚假违法广告案件,现将部分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一、千微(杭州)科技有限公司黄石分公司发布违法金融广告案

当事人违法发布“有车即可贷款 快至1小时到账”、“门槛低 有车即可贷款”、“不押车 款借走车照开”、“到账快 当天到账快至1小时”、“额度高 可借估值高达100%”、“不看征信 不看负债”等广告内容。经查,当事人广告宣传的内容与事实不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的规定,构成了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2017年7月,黄石市工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罚款20万元。

二、叶锦豪发布违法互联网广告案

当事人以百度竞价代理人的身份,利用其在北京零距离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广州办事处工作的便利私自为他人开放端口,利用百度搜索引擎建立“疤无痕”、“老中医丰胸、祛斑”、“郑多燕减肥”等诈骗网站,设立400客服电话、53快服系统和网站QQ联系方式,通过邀约招聘人员,统一管理进行诈骗话术培训和保密培训后上岗,在网上以低廉的价格购进商品,后在网络上采取以货到付款、无效全额退款为诱饵,诱骗受害人购买假冒伪劣商品,然后冒充专家以指导产品使用为借口,通过推荐高级配方、补齐整数退款、退款先交税等为由骗取他人汇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构成了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2017年3月,黄石市工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罚款60万元。

三、华先亮发布违法保健品广告案

当事人为推广、销售其代理产品,制作了广告海报、展架及宣传册,用于在其经营场所展示及对外发放,广告内容为“国际品质 皇室至尊 细胞新生素原液 原生态6-8周羊胚胎超滤提取液…”、“姬灵高钙蛋白咀嚼片,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唯一指定产品”等,当事人无法提供其广告内容真实性的相关材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构成了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2017年4月,黄石市工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罚款99000元。

四、黄石弘康中医门诊部发布违法医疗广告案

当事人在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的情况下利用其经营场所发布治癌防癌广告,广告中宣称:要想取得最理想的治疗效果,就必须按照不同癌症的不同需要,将不同的治疗方法有机地、完整地组合在一起,才能真正提高肿瘤的诊疗水平,保证疗效等广告内容,广告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2017年11月,黄石市工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消除影响,罚款10300元。

五、张强发布违法药品广告案

当事人利用OTC药品“女金胶囊”黄石地区的代理商的身份在黄石市时珍药店连锁有限公司铁山国药店发布“改善月经不调、痛经等症状有效率高达97%”、“可以长期服用,安全无副作用”等广告内容。广告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2017年8月,黄石市工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消除影响,罚款10000元。

责任编辑 崇郁


(作者:云上黄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