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黄石报道(记者叶登辉 陈诚)对于这类“看上去不美”,让人觉得不舒服的早餐店,是有法律规范的约束的。食药监部门一直在抓,平时,咱们市民朋友也需要擦亮眼睛。
早餐店作为小餐饮行业的重要一环,在监管上可不是真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章第三十三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除此之外,第八款也提到: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等;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容器、售货工具和设备。
对于不按照规定经营的商家,执法部门是有完善的处罚措施的。
黄石港区食药监局副局长 赵盛洁:我们是采取,网格化的监管模式,分块监管,保证每年不少于三次的监管频次。(针对违法情况)下达监督意见书和责令改正通知书, 督促他们定期整改,针对整改是否到位我们还会定期上门回访。
记者从食药监部门了解到,仅在黄石港区登记在册的早餐店就有800多家。食药监部门在经营场地的卫生,从业人员健康,食品原材料来源,餐具消毒等环节,都有严格的把关制度。但是由于早餐店数量大,分布广,监管很难做到无死角、全覆盖。赵盛洁表示,欢迎广大市民朋友一起参与到监督的过程中来。
黄石港区食药监局副局长 赵盛洁:如果市民朋友发现了影响到食品安全的情况,希望大家能够拨打我们的24小时热线12331进行投诉举报,我们将核实情况之后,依法予以查处。
(责任编辑:程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