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刘勇、尹晔斌等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17年12月26日黄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刘勇同志因工作变动辞去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尹晔斌同志因工作变动辞去黄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黄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
接受刘勇同志辞去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尹晔斌同志辞去黄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报黄石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尹晔斌同志的辞职由黄石市人民检察院报经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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