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新法院执行神速 第10天113万余元赔偿款到账

云上黄石报道(通讯员 程琼芳)“这么快就拿到了赔偿款,真是太感谢你们了!”10月19日下午,某生态农业公司代理律师签领了执行款后,对阳新法院执行干警邓敬富感激地说道。原来,当天是该生态农业公司申请强制执行的第10天,113万余元的赔偿款就一次性执行到位。

2015年,该生态农业公司承包140多亩地建立了蔬菜基地,种植“满月55”接球甘蓝蔬菜。2016年,中交某工程局公司在蔬菜基地附近施工过程中,堵塞了蔬菜基地的排水设施。谁知当时恰逢暴雨,排水不畅导致140多亩接球甘蓝蔬菜被淹,生态农业公司前期投入的资金和期待的利益都化为乌有,经济损失巨大。事后,中交某工程局公司向生态农业公司支付了40万元赔偿款,但双方就赔偿事项仍未能达成一致,因而诉至法院。

因中交某工程局公司与某保险公司签订了商业险合同,某保险公司被追加为共同被告。经法院审理判决,某保险公司应支付生态农业公司经济损失113万余元,应支付中交某工程局有限公司33万余元。判决生效后,生态农业公司却迟迟未拿到赔偿款,遂申请强制执行。

10月9日,阳新法院受理该执行案件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利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展开查控工作,查询到某保险公司账户有可供执行财产,当即实施财产冻结。在法院强制执行的威慑下,该保险公司主动联系执行干警,请求不要将其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并履行了全部赔偿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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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云上黄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