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首次对“散乱污”企业实施查封扣押

近日,大冶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在“双护双促”环保执法行动检查时,发现某洗砂厂,将生产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厂房旁边的一处水坑,没有采取任何防渗漏措施。该局执法人员立即对其展开调查取证。经查,该厂有2台套滚筒式砂选机及铲车,没有办理环保相关手续,没有配套安装污染防治设施,属于“散乱污”企业。对此,大冶市环保局依法对该厂采取查封扣押措施,这是该市在开展“双互双促”行动中,首次对“散乱污”企业实施查封扣押。

为切实维护《环境保护法》的权威,保护长江经济带湖北段的生态环境安全,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顺利进行,促进“十三五”期间环境质量的更有效改善(简称“双护双促”),省环保厅决定,自今年起,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在全省范围内持续开展“双护双促”综合执法行动。8月10日,大冶市环保局出台《关于迎接湖北省“双护双促”综合执法检查的通知》,宣布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双护双促”综合执法行动。

此次行动主要是对大冶市工业园区、饮用水源地、自然保护区、污水处理厂、垃圾焚烧发电厂、生活垃圾处理填埋场以及钢铁、水泥、火电、玻璃、砖瓦、造纸、纺织、化工、规模以上畜禽养殖等行业进行突击检查。截止8月24日,“双护双促”检查组已检查点位(企业)116个,发现问题56个,其中污水处理厂问题4个,制造行业4个,钢铁行业问题2个,水泥行业问题2个,砖瓦行业问题13个,造纸行业问题3个,其他问题28个。针对检查出的问题,市环保局坚决按照省市“3天内立案,7天内送达告知书,依法一律顶格处罚”的要求,本着不隐瞒、不避讳、不推卸的原则,直面问题,照单全收,严格查处,依法履职。截至目前,已立案5起,下达处罚告知书2份,下达限期整改8份,移交地方环保部门35件。

下一步,大冶市环保局将组织督查“回头看”,实现“散乱污”企业整治成果长效化,同时进一步加大排查和整治力度,对生产工艺落后、污染防治设施老化、污染排放不达标、无环保手续且治理无望的企业一律查封扣押、责令停产整治或关停淘汰,加快推进大冶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文明的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