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近期,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现将4起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铁山区盛洪卿社区原党支部书记、原主任盛勇违规使用公车、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2013年1月至2016年1月,盛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长期公车私用,其中前往武汉90次、鄂州14次、蕲春1次。2013年1月至2015年9月,盛勇违规开支招待、进餐费用共计11.6万元。2016年4月,盛勇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责令退赔相关费用。

2.黄石市白马山小学校长饶国华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招待等问题。2013年5月至2015年12月,黄石市白马山小学违规设立“小金库”,从中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招待费用共计19.6万元。2016年5月,饶国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追缴违规发放的津补贴,责令退赔违规招待费用。

3.大冶市罗家桥街办财经所所长朱旭光违规接受吃请问题。2014年1月至2015年6月,朱旭光在任金山店镇财经所所长期间,先后7次要求金山店镇红卫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陈锋(另案处理)安排钓鱼、进餐等活动,共计花费7000元。2016年3月,朱旭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退赔违规费用。

4.阳新县排市镇中心学校工会主席汪承美违规操办乔迁宴问题。2015年12月,汪承美违规在家中举办乔迁宴,并收受非亲属人员所送礼金。2016年4月,汪承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追缴违规收受的礼金。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抓早抓小,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紧盯享乐奢靡,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始终做到言出纪随,寸土不让。对不收手、不知止和改头换面、隐形变异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要穷追不舍、动辄则咎,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要继续紧盯年节假期等重要时间节点,重点查处违规公款吃喝、公款送礼等突出问题,从严执纪、露头就打,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加强党性修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带头尊崇党章、维护党章,结合当前开展的“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自觉加强思想教育和党性锤炼,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六点要求,令行禁止、言行一致,始终做到眼里有规、心中有纪、身上有戒。 

 

(作者:中共黄石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