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楚晚报》空气质量改善黄石获奖360万元

(东楚晚报记者 阮瑞祺 实习生 樊子诚)东楚晚报记者昨从市环保局获悉,经过综合评价和考核计算,2016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共计9630万元,近日由省财政厅拨付到相关市县。黄石获360万元奖励,其中,大冶市、阳新县各获30万元。

据悉,自2015年12月《湖北省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简称《办法》)实施以来,我省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激励机制效果显现。

《办法》以PM10和PM2.5为考核指标,考核数据采用经省环保厅核准的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数据,生态补偿资金实行季度核算、年底结算。此次发放为湖北省首次,全省共有77个市(县、区)获得生态补偿资金,其中孝感获得最高生态奖励资金1350万元。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拨付的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将专项用于大气污染防治等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

2016年度,黄石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及以上天数总共为267天,较2015年增加22天。可吸入颗粒物PM10均值、细颗粒物PM2.5均值较2015年均有较大降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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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我市拆除改造锅炉63台共计136.4蒸汽吨,全面淘汰或改造了城区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小锅炉;开展工业污染源治理项目27个;共排查29处工业露天堆场,全部进行了抑尘整治,整治面积约15万平方米;我市严格控制面源污染,落实了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全市各类餐饮企业1330家,督促安装油烟净化设施581家,取缔露天烧烤59家;去年全市淘汰黄标车2359辆,黄标车限行区基本覆盖到主要城区;2016年,我市淘汰落后产能煤炭开采企业16家,淘汰煤炭开采落后产能135万吨,淘汰落后钢铁企业3家,淘汰产能129万吨。